2018 年 12 月 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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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关于人员外地出差的规定
日期:2010-08-05 | | 【

固体润滑国家重点实验室鼓励科研人员外出进行各种各样的工作交流,并要求在外出差人员以安全、快捷、便利和经济为原则。为加强对我室人员外地出差管理,特制定出差申请和批准制度。
    1、实验室每位出差人员,外出前必须进行申报,经实验室主任(正、副主任)签字同意并在实验室秘书李小霞处进行备案登记后方可执行出差计划。出差申请表请在如下地址下载:出差申请表.doc
    2、任何人不得随意自行安排出差时间和目的地,出差前请将课题组工作先安排妥当,做到有计划地外出交流。遇有紧急出差事务时,应电话或短信向正副主任及时通报,差旅费报销前须补交出差申请。
    3、外出人员不得随意延长在外逗留时间,不得借出差机会旅游观光,有特殊情况须及时申报。外地出差超过一周者,应适时向正副主任通报自己的情况,以便实验室掌握外出人员的安全,合理安排和调整研究室内部事务。
    4、外出乘坐交通工具和外地住宿应严格按照我所规章制度执行,对未经批准越级使用交通工具者和违规住宿者,费用超额部分将由自己负担。
    5、乘飞机外出人员的报销须经实验室主任签字,乘其它交通工具的报销可由副主任签字。差旅费报销签字时必须持有出差申请单,对随意外出者,实验室正副主任有权不予签字并通知财务室不予报销。
    6、建议出差借款课题号与报销课题号一致,以免造成报销过程的繁琐。 
 
 
 
固体润滑国家重点实验室
200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