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润滑国家实验室一贯重视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努力提高科研人员自身的科学素养。针对目前国内个别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出现的: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2、伪造篡改实验数据;3、随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4、重复发表论文,一稿两投甚至一稿多投;5、学术论文质量降低和育人不负责任;6、学术评审和项目申报中突出个人利益;7、过分追求名利,助长浮躁之风等科研道德不端和学风腐败问题,固体润滑国家实验室学术委员对所有与实验室有关的成员发表学术论文、申报专利时署名问题实施严格管理和监督,并制定如下规定:
1、研究室各级人员在论文署名时,除课题负责人和实际参加者外,一律不准附带其他无关人员,论文署名必须经过本人签字认可,否则,论文撰写人将承担一些文责和法律责任。实验室一经发现乱署名问题,将取消该论文的有效性,不予登记和进行相关的奖励;
2、实验室资助的开放课题人员和客座人员属于本实验室流动人员,论文署名时应将固体润滑国家重点实验室列为第二完成单位,并标注固体润滑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字样,该论文在实验室成果统计时为有效论文,可进行登记和作为课题结题的成果。原则上固体润滑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在开放课题文章中署名,确有署名必要(如对论文做出了实质性贡献)的必须经过实验室本人签字认可,在无本人签字情况下的署名视为无效和侵权,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撰稿人承担责任。
3、固体润滑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客座人员以及实验室开放课题人员必须端正科研态度,树立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学风,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伪造篡改实验数据、随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重复发表论文(包括公开发表的会议论文),一稿两投甚至一稿多投、化整为零降低学术论文质量;所取得的实验数据不得重复使用,确有必要重复使用的个别图表必须标注出已经使用过或发表过。
4、违反上述规定的实验室各级研究人员将受到公开检查、职称降级、除名等严肃处理,客座人员和实验室开放课题人员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和承担课题资格,并就所发生事件向有关部门通报。
固体润滑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章)
2005年1月11日